购房手册

大邑等成都地区买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卖方提供材料

2014年12月11日

(二)卖方(房东)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拟售住房产权原件和3份复印件(新都、崇州还需提供拟售住房土地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5、收款账户:卖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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