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成都发布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

2026年03月10日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 万元。

二、阶段性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自政策施行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三、优化贷款套数认定,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四、支持购买现房,对实施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五、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因房屋征收拆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纳入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个人出资部分改造费用。

六、优化租房提取,促进职住平衡,缴存人及配偶在缴存单位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七、优化重大疾病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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