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成都2026年4月8日起施行的公积金提取购买车位新政文件全文

2026年03月24日

今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以成公积金委〔2026〕3号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26年4月8日开始施行的公积金提取购买新建车位新政进行了介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公积金委〔2026〕3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

为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结合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人购买新建住房后,一年内购买同一项目新建车位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车位购置费。

二、每个车位提取金额以网签备案成交价格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公积金中心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核查信息,缴存人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通知自2026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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