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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6年03月26日

近日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公告,大邑县2026年上半年将通过“蓉漂人才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大邑淘房网了解,本次将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有关公告如下:

一、大邑概况

大邑县作为“宜业宜游宜居”的县域城市,资源富集丰沛,是中国唯一的博物馆小镇,5A(4A)景区云集;产业跃升,省市级产业园吸引上千家优质企业集聚,经济支撑强劲有力;环境宜居,自然环境屡获国家级殊荣;交通便捷,高铁20多分钟直抵成都主城。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大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享受大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本次考核招聘使用大邑县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编制及一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到岗后结合岗位需求、专业特长按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安排至县内相关事业单位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招聘单位名称
D01 财务管理岗 4 经济学(02)、会计(学)、审计(学)   大邑县事业单位
D02 法律服务岗 5 法学(03)  
D03 文物文博岗 4 历史学(06)  
D04 教育研究岗 2 教育学(04)  
D05 规划建设岗 6 工学(08)  
D06 产业发展岗 8 不限专业  
D07 教学科研岗 1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

四、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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